目前非遺存在的問題,文化遺產被部門分割嚴重非遺存在的問題,大多數歷史物質文化遺產歸國家文物局及各級文物主管部門管理,而非物質文化遺產則歸文化部非遺司管理,宗教類物質文化遺產歸宗教部門管,自然文化遺產歸建設部管等,政出多門,各自為政,不利于對
這之間非遺存在的問題的利弊權衡是個微妙的問題我認為非遺存在的問題,這樣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要更平實一些在此基礎上可以討論兩個問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責任和選擇標準問題在什么情況下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予以知識產權形式保護討論之后可以。然而,對